60岁已婚男追35岁暧昧对象摔死,法院为何驳回家属索赔?
时间:2025-12-10 来源: 本站 阅读:次
一名年逾花甲的已婚男士,于酒后处于追赶年轻且与之关系暧昧的对象时,不小心摔倒进而失去生命,家属把女方告至法庭要求索偿50万,法院的判决结果引发种种广泛讨论。
争议的起点
某一事件,是于去年3月的一个夜晚发生的。当时,60岁的尹某某与35岁的孟某某等人,进行了聚餐活动,之后又去唱歌,期间还喝了酒。结束后,这两人一同乘坐出租车离去,然而下车之后,因感情方面的纠葛引发了争执。孟某某接着骑上共享单车离开,而处于醉酒状态的尹某某在后面追赶,在这个过程当中摔倒了。
路人,发现尹某之后,将其送医,历经9天抢救,尹某,终因心脏呼吸衰竭,离世告终。其妻子和女儿觉得,对于当时处于醉酒状态的尹某,孟某负有照顾之责。由于她的离开,以及放任追赶,间接致使悲剧发生。故而提起诉讼,请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总计50余万元。
双方的陈述
坚称尹某家属,为原告方,他们表示,孟某明明知道尹某处于醉酒状态,却放任其独自去追赶,最终导致尹某摔倒。她们提出,孟某身为共同饮酒的人,特别是有着特殊关系的同行者,有责任把尹某安全送回家里。要是没能履行此项义务,那么就构成了过错。
被告孟某给出了不一样的说法,她承认当晚和尹某在一起,她强调尹某意识是清醒的,尹某能与出租车司机正常地交流,并且是尹某自己要求提前下车去散步的,她表示自己骑共享单车离开的时候,尹某有挽留她,她们双方还一同行走了一段路,她开着手机导航骑车,她并没有察觉到尹某摔倒,她认为尹某的死亡和自己没有关系 。
法院的调查
此案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为了查明事实,法院从医院调取了尹某的诊疗记录,记录显示,事发当晚10点尹某被下达病危通知书,诊断结果是“猝死(心源性可能),心肺复苏后”。
往后九天过去,尹某走向死亡,其实实在在明确的死亡原因被认定为是心脏呼吸衰竭。具有关键要紧程度的这份呈现医疗情况信息的记录变成了法院用于判断因果关系的起着重要作用的依据,它所指向的是尹某自身存在的健康方面的问题,并非是外伤才是作为主要导致身故的原因 。
判决的核心依据
做出一审判决的法院,在其判决内容里明确地表明,侵权责任得以成立这件事,是需要同时具备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事实以及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的。在当前这个案件当中,原告一方没能提供充分的证据用来证明孟某的行为存在着违法性或者主观过错。
更为关键的是,原告没能证实尹某的死亡跟孟某离去的行径之间存有法律层面的因果关联。法院表明,尹某的死亡医学缘由是心脏呼吸衰竭,并非由饮酒或者追赶摔倒径直致使。所以,孟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成年的责任
法院于判决书中着重强调了这样一项基本原则之为,在成年这一特定阶段,人自应成为关乎自身生命安全事项的首要责任主体。尹某身为具备一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从道理上来说,对于个人身体所呈现出的各个状况,饮酒之后所引发招致而来的各类后果,以及于夜间单独自行行动时所潜在之风险,均该当要拥有清晰明了的认知以及精准无误的判断。
他负有管理自身行为的责任,还要承担因之带来的风险。把个人自身安危全部委之于他人的身上,特别是在双方因为感情方面问题引发争执之后,这样的情况在法律层面是无法去追究他方责任的缘由,此一认定清理分明了个人责任与社会义务的界限、。
道德与法律的界限
即便法院驳回了原告所提的赔偿请求,然而在判决书里也针对孟某的行为给出了严肃批评。法院表明,孟某跟已有家庭的尹某维持暧昧关系,“实际属于不该有的情况,理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这样清晰地划分出了道德评价跟法律裁判的领域,在法律层面,孟某的行为并未构成侵权,然而在社会公序良俗层面,其介入他人婚姻的关系遭到了否定,判决显示出,法律并不调整所有不道德行为,特别是当这些行为和损害结果欠缺直接因果联系的时候。
这一起案情状况关联着你对于个体责任以及过错认定界限的理解有着怎样的启发意义所在呢,欢迎于评论区域当中分享你个人所具备持有的观点和看法情况表现啊 。








